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
来源: 上海建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作者: 门户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18-04-03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上海市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有效推进“放管服”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近期出台了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正文如下

 

一、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在本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

 

二、精简施工许可手续。在本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审核,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银行资金到位证明以及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款证明,改为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资金落实和无拖欠工程款承诺

 

三、改革工程监理机制。在本市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通知》自2018年3月20日起在全市施行。